关于征求《认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积极响应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9号)要求,充分发挥协会行业平台优势和团体标准灵活、快速的响应机制,集聚行业智慧和力量,通过快速程序立项《认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团体标准项目,结合政府主管部门和认可机构的相关要求,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联合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相关机构,形成现有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认证机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意见的函
内容明确采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审核中的应用建议,具体如下:
在审核过程中应用ICT 技术,为审核过程的完整性和可信性提供保障,同时,应用 ICT 技术也可实现优化审核的有效性和效率。作为在审核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一套方法,IAF已发布IAF MD4:2018《强制性文件信息和通信技术(ICT)在审核/评审中的应用》。作为对认证过程管理的一部分,该文件对于经IAF认可机构成员认可的认证机构是强制性的。在特殊事件或情况下,如疫情发生时,可能暂时阻止了认证机构正常计划实施的现场审核,因此,认证机构采用ICT技术将对审核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ICT技术的应用可应用于当地现场审核或应用于远程场所审核。
在疫情期间针对认证实施的具体情况,认证机构可结合自身认证程序,策划并制定包含对 ICT应用的合理方案,以降低疫情对认证结果的影响。
认证方案至少应考虑:
a)若采用ICT,认证机构需了解和评审客户组织和认证机构是否具有必要的技术条件(摄像头、智能手机、手持设备、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摄像机、无人机、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及其他)
b)对可能采用的 ICT 技术进行策划,如:
1) 会议:通过远程电信会议设施,包括音频、视频或数据共享;(如:钉钉、腾讯视频等);
2) 通过远程接入方式对文件或记录的审核;(如通过授权登录客户组织的业务系统查阅文件或记录);
3) 通过静止影像、视频或音频录制的方式记录信息和证据;
c)策划采用 ICT 方式审核的范围和时期;
d)方案中设置风险评估过程,考虑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可能的后续措施;
e)对采用 ICT 方式的有关技术进行管理;
f)对认证决定的原则进行规定。
附件下载:
http://www.ccaa.org.cn/images/tzgg/zxtz/2020/03/04/8E0B80F08A348D2FDB9595782BF88C21.pdf